(2025年1月9日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何明葵、曹玮玲、夏立忠等3名同志向杭州市富阳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书面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明葵、曹玮玲、夏立忠等3名同志辞去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曹玮玲、夏立忠同志的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杭州市富阳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