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杭州市富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2月在富春街道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书面报告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书面报告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二、审查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5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报告杭州市富阳区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专项监督情况);
五、听取和审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八、票决2025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并对2024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选举;
十、其他。
杭州市富阳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