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窗口现场业务办理
原定于2月3日开放的各办税服务场所暂停窗口现场业务办理,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2月份纳税申报期将限延长至2月24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具体申请途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实行预约办税机制
在疫情防控期间,强烈建议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线上渠道预约,预约至少需提前一天,预约成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税务机关与您确认相关事宜。未预约或者预约未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一律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操作路径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预约办税】—【办理预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2.操作步骤
第一步:表单填写。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类型,分别选择税政政策辅导、资格认定辅导、建账建制辅导、领购发票、上门预约办税等内容,并选择预约时间及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第二步:表单提交。预约办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预约,税务人员会根据纳税人提交的“预约办税申请单”及时进行回复。
第三步:信息反馈。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预约办税申请流转情况。
畅通办税咨询渠道
疫情防控期间, 开通税务咨询电话0571-63133055,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加强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政策推送和咨询解答等服务,未下载注册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请拨打税务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