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贤文化不等同于传统乡贤文化。这一点已在各类研究和实践中达成共识。新乡贤文化既汲取传统乡贤文化中的价值精华,又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发扬传统乡贤品格,又凝练现代乡贤品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相契合、传统与现代相对接的文化。
他们不仅能扶危济困、带头致富,更重要的,他们做的事说的话能引发共鸣,能垂范乡里。说白了,他们的话在村民中“管用”。由此,乡贤们的先进理念、开阔视野、现代知识能够反哺乡村,成为乡村治理的补位和辅助者。
这里要划重点:补位和辅助。从村民自治制度来说,村民代表大会和村两委始终是村庄的最高权力机关和权力行使机关,乡贤在这一结构中不是主导。所以,政府在强调乡贤的作用时,不应给乡贤过大的压力;乡贤组织也不宜过度干预,并警惕宗族化。
走访中发现,乡贤回归更多的是付出,很少索取。他们的诉求点基本集中在建房上,因户籍迁入工作地,失去了乡村生活的“根基”,无法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在顶层设计尚未破冰的背景下,不少地区以村民代表大会及村规民约的形式,给回归乡贤提供宅基地和墓地,这未尝不是有益的探索。
乡贤的生命力正迎来重新迸发的机遇,在传统与现代、农村与城市、内生治理与外生权威之间架构起连接的纽带,促进乡村振兴。富阳基层已涌现诸多具有积极意义的实践创新,而伴生的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