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紫金阁足道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而且大楼的第一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第二层至第三层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数量不足,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
根据检查情况,紫金阁足道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针对它存在的安全隐患,富阳消防大队为保证公共安全,决定对其进行临时查封处罚。